第二十三章 会昌法难
寺庙,而且多指民间私建的,道友们可能时常听到兰若寺这类的说法,可能是说的是一个特定的小庙,更多的时候就是泛指小寺庙,私立的规模自然就不会很大了。当然,这并不是我在这胡乱解释的,《唐会要》记载,元和二年,薛平奏请赐中条山兰若额为大和寺,由此可见,官赐额就是寺,私造的就是招提、兰若。
会昌五年七月,“帝恶僧尼耗蚀天下,欲去之”,开始了正式灭佛行动。首先毁了“山野”招提、兰若,随后又下敕在两个首都左右两街分别只能保留两座寺庙,每寺只能保留僧人三十,其它的寺庙全部拆毁。两都以外的地方,节度观察使治下这一档次的各州只能保留一座寺庙,并且按规模分成三等,上等寺留下二十个僧人,中等的留下十人,下等的五人,多余的僧尼“皆勒归谷”。对于那些要拆除的、不在保留范围之内的寺庙,“立期令所在毁撤”,而且还派下了御史到各地督导,监督、检查具体是否落实到位。
有道友可能奇怪这里怎么说有两个首都?这是隋唐时期的特殊产物“二都制”,就是设置了长安和洛阳两个首都,那位问这个怎么玩啊?是不是和明朝的北京和南京那种关系?这个还真不一样,详细的内容可以私下里再聊,这里就不多讲了。节度使这个生物道友们应该都知道了,但这个节度观察使以及另一种节度经略使可能知道的不多了吧,这两个是在级别上比节度使要低,不影响我们理解这次灭佛行动就行了。
处理这么多佛寺,那么田产财物呢,这应该才是重点吧。放心,“财货田产并没官”,拆下来的那些紫檀、花梨、香樟之类的木材去拉回来修衙门、驿站非常合适,铜像、法器什么的更有用处了,铸钱丰富国库,简直不要太合适了。那位说了,不是还有很多铁器铁像呢,千万别浪费了!放心,各地官府可以拿回去回炉铸成农具,明年还能多出产点粮食呢。至于收缴的金银财物,更让官家发了一笔横财,谁让你这么有钱啊。
会昌五年八月,这次轰轰烈烈的毁佛行动基本落幕了,经过对各地上报的各种数据汇总,李炎高兴地下诏宣布此次行动胜利结束,并将战果公布如下:共毁了大、中型的寺庙四千六百多座,小的庙宇(招提、兰若)四万多,增加纳税人——就是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,没收的良田数千万顷,解放了奴婢十五万。
真可谓“战绩辉煌”,但对僧尼们来说无异于一场浩劫。随着把战果宣告中外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