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.小议十二律
o;中写到∶“九九八十一以为宫。三分去一,五十四以为徴。三分益一,七十二以为商。三分去一,四十八以为羽。三分益一,六十四以为角。”
意思是取一根用来定音的竹管,长为81单位,定为“宫音”的音高。然后,我们将其长去掉三分之一,也就是将81乘上2/3,就得到54单位,定为“徴音”。将徴音的竹管长度增加原来的三分之一,即将54乘上4/3,得到72单位,定为“商音”。再去掉三分之一(三分损),72乘2/3,得48单位,为“羽音”。再增加三分之一(三分益),48乘4/3,得64单位,为“角音”。而这宫、商、角、徴、羽五种音高,就称为中国的五音。
中国音乐中用来定音律的“三分损益法”,与古希腊“毕氏学派”中的“五度相生律”的方法相同。
由于音律与一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