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大明测字天师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五百四十四章 衣书佛武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  心所向,只是他们的国王弄错了方向而已!”

  萧风也不着急,先把胜利果实收下来:“大师之前所说,琉球归属于大明还是日本,一看距离,二看文化归属。

  如今大师已经承认琉球距离大明更近,那么接下来只需看文化归属即可。大明已经领先一局。

  我都不需要证明大明的中国文化比日本的更强,只需要平分秋色,那琉球就是大明藩属无疑,对吗?”

  三休心中冷笑,小子,凭你滑如鬼,还是喝了贫僧的洗脚水啊。

  你真以为我是一心要证明日本的中国文化强于大明吗?那样固然最好,但并非是我唯一的胜利方式。

  你们一败涂地,我赢;你们恼羞成怒,我赢;你们平分秋色,我还赢!优势永远在我!

  你们是中国文化的根,是文化宗主,如果跟日本国打个平分秋色,其实已经证明日本比你们强了。

  这种心理冲击对其他各国是巨大的,会一举毁灭大明在他们心目中的归属感,后面日本征服他们时,遇到的抵抗就会弱很多。

  三休之所以一路后退,一方面确实是被萧风挖了坑,没法强词夺理;另一方面他也在挖坑,让萧风先占个先手。

  正常人的思路都是,一共两局比赛,第一局我赢了,第二局打平即可出线!那是一定在心理上要保平局的!wwW.weΠχUeЗ㈣.ИeΤ

  殊不知,心里只要有了打平即可出线的想法,就很难打平;而且这个坑最阴险的地方就在于,打平了其实你就输了。

  所以三休故意装作无可奈何:“不错,只要天师能证明,大明与日本国在中国的文化传承上平分秋色,琉球自然就是归属大明了。”

  萧风大喜:“那日本侵犯琉球,就是侵犯大明,大明以任何手段反击,都是合乎情理的,可对?”

  三休心里冷笑,你若是有办法反击,自然可以。萧芹将军说大明水师还未建成,仅凭汪直和徐海的两支船队,很难打过日本和佛朗机的海上联军!

  “天师所言不差,所以就请天师证明大明与日本国在文化传承上平分秋色吧。”

  萧风看着三休,忽然笑道:“你这么急着要平分秋色,是不是因为只要我证明了这一点,就让日本和大明在文化宗主的地位上平起平坐了?”

  三休一愣,心顿时沉了下去。这个混蛋,装了半天,原来早就知道自己的目的了?

  不过,即使知道了又能如何?他有什么办法?三休对日本的盛唐文化传承有极高的自信!

  “天师若能证明大明胜出,自然更好啊。只是贫僧刚才已经说出了四条证据,天师却一条都没有呢!”

  萧风笑了笑:“这就是你不懂中国文化的证明了。你不知道中国是礼仪之邦,一向讲究先礼后兵吗?

  你远来是客,我让你先说,相当于退避三舍,礼让三拳,现在该轮到我还手了。”

  三休下意识的退了半步,生怕萧风恼羞成怒,要跟自己讲讲物理,但萧风并没有。

  “大师所说日本的衣冠服饰,与唐朝侍女图中一模一样,大明衣冠,与汉唐不同,并以此为由论断大明传承汉唐文化不及日本。

  却不知衣冠服饰,乃是人之外肤,当以美观实用为标准,应该一直随着朝代进化。

  今日大明衣冠,以汉唐服饰为基础,男人分文服武服,女人分常服礼服,更加美观,更加实用!

  反观你日本服饰,模仿唐装,却又得其形不得其神,只求美观不求实用,男装女装都难以区分。

  最可笑的是不知因人而变,一味照搬照抄,扮丑而不自知,谈何文化传承?”

  这话够损的,但三休沉住气,决心不上当,只是淡然反问。

  “天师所言,强词夺理,并无实证。请问衣冠服饰一直随朝代进化有何凭据?”

  “你的老祖宗是穿树叶的,你现在穿得像模像样,难道不是衣冠服饰一直进化的凭据?”

  “请问日本服饰不实用有何凭据?”

  “日本服饰不论男女,共同的特点就是好脱,一拉腰带就全身赤裸。这种服装除了睡觉实用外,干什么还能实用呢?”

  “请问日本服饰不知因而人变,扮丑而不自知,又有何凭据呢?”

  “汉唐之服,乃为中国人设计。汉唐之中国,无论男女,皆高大秀美,体态丰腴。故此长袍长裙,风采飘逸。

  你日本国无论男女,都是五短身材,腿短腰粗。体瘦者如猴,体壮者如桶。以此身材照搬照抄汉唐服饰,岂非扮丑而不自知?”

  萧风招招手,叫过一个锦衣卫来。

  有资格在大殿上值班的锦衣卫,自然有男模般的身材,配上飞鱼服,简直就是舔屏般的存在。

  萧风让他原地走了几步,转了一圈,各国使臣无不看得目眩神迷,惭愧不已。

  萧风笑道:“大师若不服气,也可上来走两步。若是觉得用侍卫太欺负人,在下陪大师走走也无妨。”

  三休暗自咬牙切齿,心说我们日本国也有靓男美女,只是贫僧没带来!

  不过有一点他无法反驳,此时日本人的平均身高确实太低,各国使者都是见过的,他否认也没意义。

  所以三休哼了一声:“衣冠之事,各有千秋罢了,不用揪着不放,天师继续出招吧。”

  萧风笑道:“大师说日本
第五百四十四章 衣书佛武(2/3).继续阅读
《 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 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