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七章 抓人
打更的更夫,在街上不知疲倦的喊着:“天干物燥,小心火烛!”
宵禁之后,除了巡逻的士兵,再就是他了。
他远远的看着,县衙方向火光冲天。
意识到发生了什么,他连忙大喊:“走水了!快出来救火!”
除了巡逻的几个衙役,并没有其他居民愿意出来帮他。
等他走近一看,发现是粮库的时候,什么都来不及了。
一场大火过后,粮库只剩下一堆渣渣。
捕头察看过案发现场,向县令复命说道:“卑职查过现场的痕迹,发现确实是歹人所为。只是,奇怪的是,在放火之前,那粮食已经丢了。”
“你说丢了?也就是说,那些粮食并没有烧毁在那场大火中。”
捕头也感到奇怪,“卑职问过,看管粮仓的人,也问过巡逻的弟兄。按理说,转移这样多的粮食,怎样也该有些动静。但他们全都说,那天什么动静都没有。”
什么动静都没有,那粮食还能凭空飞了?!
“当务之急,还是要尽快找到这批粮食!否则的话,这城中可就断了粮!另外,那些宵小之辈居然敢对县衙动手!你一定要将他们抓捕归案!”
捕头领命离开。
这样大的一桩案子,瞬间引起了全城轰动。
城中居民,担忧的倒不是纵火之人。
他们一个个的都在担心,县衙明天会不会发不出粮食?
这十文一斤的麦子,他们还能吃多久?
是的,为了叫自己少亏损一些,县令默默的提高了价格。
那些居民一开始还想耍赖,但那些衙役可不是吃素的。
见到这些人贪心不足,直接骂道:“嫌贵,你们可以去粮店买啊!我家县令就是涨了钱,那又能怎样?就这个价格,我家县令还亏钱呢!”
这样一番抢白,当即将闹事的人停了下来。
那粮店的粮价,一直居高不下。
70文一斤的麦子,在这里只有十文一斤,他们还不满意。
衙役们都为县令鸣不平。
可见,县令如今是忍了多大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