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张伯端—南宗之祖
外,当然也有人说是因为婢女之事,张伯端把县里的文书案卷一把火烧了。这种行为在当时是属于犯罪的,查了一下,大概可以划归为“火焚文书律”,处罚也是相当重的,所以张伯端“坐累谪岭南兵籍”。
他的这段经历在很多文献里均有记载,为此,南宗第五祖白玉蟾还曾写过一首小诗:
元丰一皂吏,
三番遭配隶。
遗下悟真篇,
带些烟火气。
张伯端获罪被发配到岭南的事情确实是发生了,具体那时的岭南和现在的岭南基本上一致,就是越城岭、都庞岭、萌渚岭、骑田岭、大庾岭一线以南,大体上就是两广和海南,广义上还包括越南的北部以及湖南、江西等省的一部分。对于生活在中原和江南的花花世界中的人们来说,那里绝对是一个远离繁华、山高林密、交通不便、烟瘴毒虫遍地的一片未开化的荒蛮之地,作为流放之地是最合适,绝对不是文明人愿意去的地方。
有道友可能会问,讲了半天,这些都是发生在什么时间的事情?不是不想说,而是时间上问题比较大,稍后再详细讨论这个问题。现在只能说个可能的,大致的时间,1034年-1038年间,宋仁宗时期。
岭南的地盘还是相当大的,被流放的张伯端理应被发配到某个条件艰苦的地方劳动改造才对,但是史料上并没有这方面的记载,反而在《历世真仙体道通鉴》和《悟真篇本末事迹》等典籍中有“浪迹云水”的说法,张伯端自己在《悟真篇》序中也有“询求遍于海岳,请益尽于贤愚”的说法,感觉他就是到岭南旅游去了,除了不能回家,似乎没什么限制了。
那么张伯端主要的活动范围在哪里呢?南宋时期的桂林摩崖石刻有一篇《张平叔真人歌跋》,“刘君讳景,字仲远,桂林人也,嘉祐末得是歌”,嘉佑末约是1063年,这首歌是这样的:
刀笔随身四十年,是非非是成千千。
一家温饱千家怨,半世功名百世愆。
紫绶金章今已矣,芒鞋竹杖任悠然。
有人问我蓬莱路,云在青山月在天。
再结合一些史料分析,可以进一步确定张伯端当时主要活动的地方是在桂林一带,直到1064年左右投靠了桂林知府陆诜,在帐下当了一个机要秘书的官职。
陆诜其人我们不多说了,大体上就是位温和派的清廉
官吏,一生都是奔波到全国各地任职。据陆诜的孙子陆思诚在《悟真篇记》中记载,张伯端在桂林依附陆诜以后,陆诜每改任它地,也都跟随。张伯端自已也在在《悟真篇》序中说“后至熙宁己酉岁,因随龙图陆公入成都,以夙志不回,初诚愈恪,遂感真人,授金丹药物火候之诀”。熙宁己酉岁就是1069年,这也是学者们比较认可的一个时间节点,也就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