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4 章 薛宝钗还是林黛玉
负人,但至少这场群架对凌宇有学习价值。
这样左右一对比,左边人的拳术和套路略显眼生,老街巷的人应该不难看出是外人来东巷搞事了。
其实两股势力骨干皆是出自东巷绿城中学,只不过杀马特比那帮在校的“绿城人”大了两个年级,现在就读于二中罢了。
凌宇摸清了非主流各自的路数,便懒得再继续看下去,眼神开始游离,无意间扫见右边墙边的那个黑衣男孩,正面朝自己的方向,目光似乎在看着自己。
凌宇稍微偏了一下头,将脸隐没在叶梓璇的后面。
黑衣男孩似乎失去了目标,离开墙边开始往外走,在另一侧人行道的大树下站立,顺着这个方向看过去,似乎正好能看到凌宇的正脸。凌宇又将身子向里缩了缩,黑衣男孩也果不其然地随着凌宇的方位转变而移动位置。
不是似乎,就是在看自己。
凌宇皱了皱眉,想起这人衣着通体全黑,下意识地认为此人不是什么好人物,飞快地凑近叶梓璇说了一句“有事,我先走了”然后脚步一转撒腿就跑,边冲刺边在大脑里飞快地思索自己最近是不是又惹什么人了。
高利贷?
不对啊,我没借什么钱啊。
凌宇心跳有些急促,大脑有点思绪混乱。
那是什么?
初中同学来找事的?
发酒疯了?
大白天喝酒?
梦游的?
傻.逼?
……我为什么要跑?
凌宇有点懵。
凌宇小时候经济条件不好,父母经常借钱,而借主通常都脾气不怎么好,而且小算盘打的很响,基本上一进楼道便是家常便饭般四处飘飞的要债声,自己在小学时也经常因为这个原因被非恶意地嘲笑,就这样从小练就了一双躲债的飞毛腿,而刚才下意识的举动便是儿时经常被要债的后遗症,可以说是有利也有弊。
利呢,可以促进新陈代谢血液循环以及体育成绩和身体素质的提升。
弊端呢,就比如现在。
“我说这位小弟弟,你看到我跑什么?”
男孩刚刚在发现凌宇的时候,察觉到此人的眼睛瞳色似乎不寻常,两人相隔的小路不宽,于是好奇就多看了两眼,没想到凌宇没过多久也看向了自己,而且还看到自己就跑,于是迅速跟了上去,趁着凌宇发懵不自觉减速的时候一把捞住了此人的帽子,有些好笑地拽着凌宇的帽兜。
凌宇转过头,惊魂未定地望着男孩,目光里满是慌乱,下意识将这句话的侧重点从“小弟弟”上转移过来,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下心情,感觉心跳逐渐缓和下来才说:“……那你追我干什么?”
男孩愣了一下,似乎是在思考,目光目不转睛地盯着凌宇的眼睛。
瞳色是半透明的浅色亚麻灰,泛着湖蓝色的光晕,瞳仁与眼白衔接融洽,瞳孔很自然。
天生的。
男孩得出结论。
他看着凌宇的眼睛,突地笑了,深黑色的口罩遮住了下半张脸,弯起的眼睛像一瓣桃花,眉眼在阳光下格外灿烂,也不知是在调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