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四十六章 大战与拿下
一等一的精妙。
可见络腮胡能领导自己手下众人,收拢一干骄兵悍将之心,必有所长。
迎面一刀如此惊艳,大胡子若是全盛之时,自然不会惧怕分毫,直接强力镇压过去,如今缺了雄浑内力支撑,单凭肉身之力,却不敢过于大胆。WWω.wΕnΧυèЗ④.ΝēΤ
因此脚下一错,使了个很巧的步法,将身体横空挪移一尺避开大刀锋芒,同时双拳连劈,肌肉鼓鼓,气血贯通经络,澎湃出炽热气流,轰轰轰的震荡空气,朝着络腮胡的头上砸去。
二人电光火石之间,便战作一团,刀来拳往,转眼片刻,已经斗了十几来招。
不过明眼人都能看出,持刀的络腮胡优势极大。
他天赋过人,或者也练过横练功夫,一身巨力惊人,沉重的厚背大刀在他手中却是轻如绣花针,劈来斩去,非但气势雄烈,且迅捷如雷,武功本就不比大胡子弱多少,算是后天中的强手。
更何况大胡子如今内力全失,只靠肉身之力,体魄之能,一身武功发挥不到七成,就更加不是络腮胡的对手。
可以说,大胡子落败是迟早的事情,陆浩纯也乐得自己清净,没有贸然下场,只是在一边饶有兴趣的看着厮杀起来,混乱无比的场面。
看到已经有人被他带来的贼匪砍翻在地,鲜血喷溅,凄惨嚎叫刺耳,心中大悦,张开双臂,很有些病态道,
“看见了吗?鲜血,厮杀,死亡,真是太让人迷醉了。”
他说话的对象不是别人,正是那一直冷漠以待的酒馆老板娘,似乎是刻意的给对方营造压力,当然,也可能的确有着这种病态的思维。
谷</span>邪魔道出身的人,固然有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,但相当程度的一大群人,应该都是不为世俗以及固有认知所容忍的邪魔之辈。
他们凶残,恶毒,丧尽天良,喜好无意义的杀戮,并以之为乐,陆浩纯固然有秀才的外号,却也承袭了邪魔道的一些魔性念头。
老板娘对酒馆其他人的遭遇并不理会,死则死了,断手,血液,脑浆,在她眼里也不过尔尔,显然早已经看淡,或者看惯。
但那疑似认识孟昭的大胡子,却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