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想要找到他们,必须要走过成百上千年!
“哎~”
“李相,你这是何苦悠哉啊!”
课室讲台处,嬴政单手拿着水杯,安慰叹息。
而另一边,王贲则正在忙用丝绸给抽搐的李斯止血。
因为李大丞相的言出必行,他所剩不多的大牙今天又永远逝去了两个。
“老李,不是我说你什么……”
王贲顿了顿,似乎觉得接下来的措辞不太好。
但最终思考片刻,还是觉得应该说出来:“你他丫的,莫名其妙打这个烂赌,不就是在犯贱吗!?”
“……咳咳!”
李斯嘴角再度流出血迹,也不知道是被气的,还是伤口撕裂。
但他没有反驳,因为找不到任何理由。
如果《千字文》和《仓颉篇》只差了一点点,那么以他的口才,臭不要脸反悔自然都轻而易举。
可问题是……
它们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啊!
这份差距之大,哪怕是让一个未曾读过书的瞎子来听,都可以瞬间判断出好坏。
和《千字文》相比,
《仓颉篇》何止是连狗都不学的垃圾?
简直是连被拿去擦屁股都嫌碍事啊!
刚才嬴政和王贲为什么会装作咳嗽?
就是因为担心说话会打击到李斯的自尊。
但是这有用吗?
“哎~”
李斯呆滞望天。
他的自尊心已经碎成了一地玻璃渣,拼都拼不起来。
“话说起来,这位周兴嗣到底是何人?”
“为何朕从未听闻过。”
喝完水的嬴政好奇询问,对于这位能在文学领域完胜李斯的神人很是向往。
身为大秦始皇帝,他最大愿望是鲸吞天下,第二愿望就是收归天下英才为自己所用。
如此天骄,怎么能不在朝廷上施展身手?
“是啊!”
“王明月,他到底是谁!”
彻底崩溃的李斯,闻言也颤颤巍巍抬起了头,想要输个明白。
“没错!不只是周兴嗣,还有这位辛弃疾!”
王贲附和,并且还把课本拿起,又翻开了数页,来到一篇名为《破阵子·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》的诗词。
“醉里挑灯看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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