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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末黑太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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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06章:涿州开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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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某太子当然知道这个典故,那是著名的废柴诗人谢灵运夸曹植才华的。

  说天下才华有一石,即十斗。这货自得一斗,曹植占八斗,其他人才分得一斗。

  “天下马屁供十斗,爱卿占了九斗九!”

  既然被下属这么恶心到了,某太子也就当仁不让地还回去了,而且形容地更为过分。

  “臣毕生所学,不及殿下万分之一。从古至今,历朝历代,都未能造出飞天之物。殿下若非天纵之才,便是他人心胸狭隘了!”

  太子爷如此评价自己,冯铨才不会感到汗颜与尴尬,脸皮厚才能拍马屁。

  “好了,既然爱卿如是说,本宫便赏爱卿一件,两件,三件吧,三件羽绒服,挑合身的,三件也好换着穿!”

  历朝历代,都没有多少互相拍马屁的君臣,今朝便出现了这么一对。

  之前给冯铨安排了诸多工作,还规划了这货的未来职业发展,怎么也得好生安抚一下。

  由于羽绒服根本就没有上市,只有后邸的贵人们刚刚穿上,所以冯铨算是第一个穿这种冬衣的外人了。

  比起华丽的白色裘皮,羽绒服的优缺点很明显,但有一个很大的优点,那就是容易洗涤。

  害怕洗得不干净的话,咱还可以翻出来晒毛呀,实在不行还能换件新的。

  裘皮是绝对做不到的,而且靠近毛根处的污垢,是很难被清理干净的。

  一件上好裘皮的价格相当于不下十件顶级羽绒服,土豪的妻妾一周换一件羽绒服都换得起。

  想来天鹅与大雁还不属于保护动物,等到新品上市,过了热销期之后,再推出更为高级的版本,还能再赚一拨。

  这才叫真正的天鹅绒呢!

  前世连天鹅绒都没摸过,所谓的天鹅绒就是人造的布料,手感比较好而已,这下总算是能摸到真货了。

  羽绒服还有个好处,外层布料能做成金色的,这是裘皮所不能比拟的。

  要是给裘皮刷上金漆,自己再穿起来,总有一种扮演“金角大王”的感觉……

  大概远在难度的甩锅爹都不明白,自己的败家儿子派人前去收购鸭毛到底所谓何事。

  但总归能有银子落袋就是好的,往后这也算是个赚钱的营生,还能惠及数万贫苦百姓。

  南都人酷爱吃烤鸭,加上周边府县,每年消耗不下上百万只鸭子。

  这么多鸭毛白白扔掉岂不浪费?

  做成羽绒服多好,还能榨出不少剩余价值。

  某太子的打算就是上等货和中等货都用来销售,下等货则专供军需,作为王师官兵的御寒服装。

  冬装不是有棉服么?

  棉服是由棉花填充的,要想降低造价就得用黑心棉,但这时候上哪去找黑心棉啊???

  在降低造价的同时,兼顾保暖的作用,那就必须使用鸭毛了。

  一件节省一两银子,十万件冬装便可省下十万两银子!

  某太子的计划就是把冬装的造价降低五成,但是自己的工厂还有利可图!

  这样户部满意,兵部满意,将士门也满意,自己还能赚钱。

  完美!

  这种冬装某太子也不指望能长期穿,穿两年扔了就行了,然后便可以采购新的了。

  廉价的东西就要靠流水来保持利润,要是抗穿的话,新品岂不是要滞销了?

  军需采购,尤其是单兵服装这方面,自己就占羽绒服、羽绒裤和军靴这三项就行了。

  其他诸如帽子、袜子、鞋垫、手套、衬衣、秋裤等,就可以交给其他承包商了,让大家跟着喝点汤才算是利益均沾。

  就眼下冯铨这副打扮,给他扣上个狗皮帽子,再套件铁甲,丢过去一杆燧发枪,往屁股上踹一脚就可以上战场了。

  当然,现在这只上了岁数的美男子已经挑花眼了,仿佛三件的赏额远远不能满足他的心理需求。

  “三件是本宫赏赐给爱卿的,爱卿若是有意,可自行购买,款式多样,足以满足家眷妻妾。”

  由于不少样品采用了丝绸作为面料,所以看上去色彩斑斓,很是华丽,冯铨看得眼花缭乱也在情理之中。

  某太子知道这货有钱,便顺势将其发展成第一个客户了。

  以冯铨的德行,只怕这趟出关也是夹杂着赚钱的私心。

  但只要能干好先前交代与他的事情,其他方面某太子是懒得过问的。

  像倒买倒卖这种事早已司空见惯了,朝廷上下有几个文臣不干的?

  一种是亲历亲为,赚点辛苦钱。

  另外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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