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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到明末当皇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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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七章 盐政新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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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称“有明盐法,莫善于开中”。

  开中法除有解决军需功能外,也是明政府与商人合作兴办公共事业,解决饥荒、漕运、灾民等社会问题的有效方式。永乐年间,为迁都和营建北京,朱棣两次诏令各地暂停开中,集中纳粮运京,以使北平粮储足够数十万工匠人等数年食用。成化五年春,荆、襄、南阳数地遭灾,户部招商开中淮浙等盐18万引安置流民。同年十月,又开中两淮、两浙、河东盐80万引于陕西赈济灾民。时隔五年,为补充国库粮储,再定开中接济,

  漕运仓储的办法,开中两淮、两浙、长芦、山东盐100万引,纳粮82.6万石。

  明朝立国百余年后,政治腐败,皇室、贵族和官员利用权力寻租愈演愈烈。尤其到正德、嘉靖、隆庆、万历年间,经营皇庄、皇店、占夺民田、经商牟利成风。“监临官及四品以上官员家人不许中盐营利”的法规已成具文。

  武定侯郭勋在京城的店铺多达千余。宣大总督王崇古,内阁辅臣张四惟、礼部尚书马自强三家既做官又经商联姻,属于典型的地主、商人、官僚三位一体的官商巨族。

  张四维是王崇古的外甥,与马自强是同榜进士,儿女亲家。

  隆庆初年,巡盐御史郜永春视察河东盐回朝奏报,称盐法之坏实由势要横行,豪商专利,意指王、张为蒲州豪族,张四维的父亲,王崇古的弟弟皆为大盐商,马自强之弟马自修是大粮商。张四维上奏申辩请辞,由于首辅高拱庇护,隆庆帝降旨慰留。

  随着统治集团的日益腐败,皇室)宦官)贵族)官僚们见持有盐引有利可图,纷纷奏讨盐引转卖牟利。这一现象被称为“占窝”。成化年间,皇亲国戚、边镇武将等奏讨占窝成风。每年户部开中,榜文未至,而内外权豪之家,遍持书札,预先请托。多者可得数千引票,少亦一二千引。边镇到处是权力与盐引的肮脏交易。在大同,权贵每得一张盐引,便可坐收高利。“一引白得银六钱,积而千引,则坐致六百金,万引可得六千金”。这种靠特权倒卖有价证券的行为,其利润奇高、危害极大,它以损害国家边储的巨大代价肥了一小撮蠹虫。

  皇亲国戚历来难治,其家奴更是狐假虎威,无恶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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