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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六十五章:大明法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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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以法为本,审判万物,审判一切不公,审判一切不正!

  轰隆隆!

  一团浓黑色的乌云,出现大理寺上空,金色的闪电驰骋,没有散发毁灭的天罚之力,而是一种秩序之力。

  法典,乃秩序!

  “秩序显形,天地同庆!”

  郭嘉喝着酒,忍不住砸舌道,他有预感,这部出世的法典,将彻底粉碎儒家的独家统治,重创儒家的发展道路。

  “大明法典第一条,君王为天,主宰天下,一切言行举止,代表天意,统御万疆,为无上至尊!”

  “大明法典第二条,皇位继承,采取世袭制,君权世代嫡长子继承!”

  ……

  “大明法典第十条,朝廷制度,采取中央集权,地方分权制,地方颁布的命令,不能违背朝廷风命令!”

  “大明法典第十一条,丞相为百官之首,设立左右丞相,下辖六部尚书,治理国家大时,丞相由君王直接任免。”

  ……

  “大明法典第五十条,军队采取等级制,首脑命令制……”

  “大明法典第六十条,科举制为选拔人才的治国之策……”

  “大明法典第一百条,大明境内,思想自由,学说自由,百家齐放,百家争鸣……”

  “大明法典第三百条,死刑执行,需上报大理寺复审……”

  “大明法典第六百条,百姓缴纳赋税,官府需出示票据,不得胡乱征收赋税……”

  “大明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,以上法典条款,自颁布之日起,递交君王审核,确保无误后,即可执行!”

  一共九百九十八条的法典,自商鞅口中读出,回荡大明古朝境内,让人听得如痴如醉,沉醉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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