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三章:李青衣的表弟
刃上。
飞絮山庄的屋楼,现在依旧很高,但已变得空荡荡,它们往日里的威风已变成晚风,刷过每一片瓦时,落在屋檐的风铃上,叮叮咚咚,清脆的声音正在向刑问哭诉。
初春的夕阳炫丽又夺目。
刑问低头看了看怀中的刀,转而将眼睛停顿在那些风铃上。
它们,是母亲留下来的唯一。
听到风铃涤荡,躺在屋顶夕阳烘暖了的瓦片上,刑问此刻突然又感觉到家的温度,正和身下的屋瓦一样金碧辉煌。
“少爷,有信来!”
山庄内,锦鲤池边,千株柳下,一个佝偻的老人正艰难地扳过他被岁月流沙压驼了的背,举头向屋顶上的刑问呼喊。
老狗,飞絮山庄当初唯一一个愿意留下来的人,刑问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留下来,但却知道他为什么叫作老狗。
“因为老爷当年在乞丐堆里把我捞回来的时候,说我长得像条老狗,一定会很忠心。”
当时,老狗告诉葛鹰这些的时候,胸膛就如同老风箱一般一起一伏,舌头一吐一缩,气喘不停,果真如一条生病了的老狗,但他当时却笑得灿烂,裂开的嘴角就如同一个熟透了的石榴,竟然对这个名字引以为荣。
人,有时候也莫名其妙,莫名其妙的可爱,尽管你说不出为什么。
所以那时候,刑问只好笑了笑,又多唤了两声“老狗”。
“少爷,有信,是表少爷的信!”柳树下的老狗生怕葛鹰听不见,又喊了一遍。
李青衣的信?
刑问双眼一亮,弹身而起,纵身跳下屋顶,他虽已断臂,但一身丹元境界的武功并未荒废,身子骨打下的根基也还在,这点高度的轻功自然不在话下。
“蜀中唐门,父仇。”
信很短,就六个字。
“老狗,我要去蜀中凌云山,这老宅,你变卖了吧,好有些养老的钱,以后,我也许不会回来了。”
刑问收下信,沉声道。
“老仆也随少爷去。”老狗一说话,又开始喘。
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