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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魂惊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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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八十一章 启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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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……

  ……

  一只信鸽在空中盘旋。

  重戈躺在屋顶,一只手遮挡着刺眼的阳光。他伸出另一只手,迎着飞过来久久未停的信鸽。

  “咕咕”

  “咕咕”

  飞鸽停在了重戈的手臂之上。

  他小心取下信筒中的小小信纸,翻开信纸。

  信纸上一排小字。最后印着一个印章。

  印章是一个“常”字,上面修饰的纹路为祥云花。复杂却并不凌乱。没有顶级的雕刻工艺,决不能复刻出来。

  信纸上写着:

  “重兄,半月之内取明觉派任朗性命。凭此信之印章,可查阅天云山派暗桩一切有关任朗之消息。另,协助子明镇守分舵,万不可失。

  多谢。

  ——常十三”

  “噗嗤!”

  重戈一笑。

  这位常老兄可以啊,如此僵硬的请求?这分明是——命令啊!

  我是你的下属吗?

  嗯?!

  凭什么这么命令我?!

  我是堂堂的漠海重戈,你就这么命令我,切。

  再者说,任朗这人可是你们中原响当当的人物啊,听说是明觉派的前三。半个月取性命?

  半个月,也就是十五天。

  虽然能够查阅天云山派暗桩的消息,但是如此紧张的时间,可不是一件易事。

  除非,亲自出马。

  亲自出马,凭借我重戈的杀手本领,杀一个任朗,那定然手到擒来呀!

  可是,我重戈被你常十三这么使唤,对得起我这一世英名吗?!

  冥盛山庄,当初重戈接管的时候,可是明明白白答应过人家常十三,首先是依附于天云山派,做为天云山派的拥护者。其次,做为杀手山庄,杀人的活计送到了家门口,也没有理由拒绝呀。

  这一单,起码得从常十三手里搜刮三万两银子啊!

  常十三一向大方,这些银子绝对不会推诿。

  搞不好,五万两也是可以付得起的嘛。

  对,就这么办!

  亲自出马,事成之后,找常十三“算账”。

  穿云剑,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饮血了,饥渴难耐。重戈太长时间没有走出冥盛山庄了,手痒得不行。

  重戈心里盘算一番:任朗此人,若是死在我的穿云剑之下,那我岂不是又一次在中原江湖扬名啦?哇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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