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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魂惊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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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章 付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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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带钱的习惯。

  常十三:“你身上可有什么值钱的东西?”

  林寻皱起眉毛:“师父您没带银子啊?”

  常十三:“废什么话,快找找。”

  林寻从上到下,搜寻一番。

  林寻:“就有一块萧近叔叔给的玉佩。”

  常十三:“这不行,太贵。”

  林寻:“您不是有一把扇子吗?”

  常十三:“扇子更贵。”

  林寻:“扇子上面还有一个扇坠呢?”

  常十三:“扇坠比扇子还贵。”

  林寻小脸一黑,真是无话可说:“……”

  常十三盯着林寻的剑:“用你的剑付账。”

  找寻一圈,也就林寻的剑最不值钱。

  林寻:“这把剑跟了寻儿一年多了。”

  常十三:“破剑一把,正适合付账。”

  在常十三眼中,这种低品质的剑就是烂大街的货色。活在名剑堆里的他自然一点儿看不上。

  林寻可就不乐意了!

  林寻:“为什么是用寻儿的东西付账?!”

  常十三:“这鹅肉谁吃的,汤谁喝的?”

  好吧,无可辩驳——都是林寻吃的,就连酒也是他喝的。

  林寻:“我以后用什么?”

  常十三:“不是说为你寻一把剑吗?”

  林寻:“那还是没影儿的事呢,邱先生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。再说,这段时间寻儿用什么?”

  常十三:“用墨阳啊。都说了普通的剑不适合你,不用墨阳你还想用什么。”

  林寻嘴角上扬:“真哒!早说呀,寻儿马上去付账!”

  用墨阳——这当然让林寻这小子高兴坏了。他从来没有想过常十三能这么大方!

  若是鸳鸯剑是常十三的心肝宝贝,那墨阳剑就是常十三心肝宝贝中的宝贝。

  不要说拿给别人使用,就是外人碰上一下常十三都很难接受。

  林寻这下子再也不想搂着他自己那把剑了!

  在墨阳剑面前,确实就是“破剑一把”。

  林寻的剑自然要比两只烧鹅价值高得多,不过在这师徒二人身上,已经找不到任何东西比这把剑更便宜的了。

  天云山派的剑,不知道要有多少把,林寻这把剑多一把不多,少一把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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