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准备劫杀袁绍
势力。
据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,曹操于中平六年(189年)十二月率先起兵。
初平元年(190年)正月,起兵的有十个州郡长官:后将军袁术、冀州牧韩馥、豫州刺史孔伷、兖州刺史刘岱、河内太守王匡、勃海太守袁绍、陈留太守张邈、东郡太守桥瑁、山阳太守袁遗、济北相鲍信。
如今,只不过是袁绍变成了徐州刺史罢了,历史的车轮,李荨昆还没有太多的改变。
不过扬州…………
袁术虽然和袁绍不合,但是对于李荨昆,绝逼会一致对外,李荨昆敢把小爪子伸向扬州,那就对是老寿星上吊,活腻歪了。
一个袁绍他敢刚,再加上一个袁术,他手底下的士兵就有些见拙了。
除了李选延一军,丹阳军两部,刚刚下令新组建的两部琅琊军和两部彭城军李荨昆是绝对动不了的。
这一万人是用来镇守徐州的,就算不用镇守,李荨昆也不会带,因为消耗的粮草,实在是太多了。
李荨昆的一军加两部的编制,算上辅军,也有近三万人的规模了。
粮草李荨昆绝对不会带太多,因为结盟之后自己肯定当不上盟主,那么为什么要带那么多的粮草给袁术管理呢?
孙坚被袁术坑的有多惨,李荨昆这辈子都忘不了。
“这样吧,景兴,我会回凌霄城召集一些兵士,你让吴敦带领他们,打着泰山贼余孽的名号,去劫杀袁绍。”
饶是王朗知道李荨昆的目标是整个天下,也被李荨昆的话给吓到了。
“开元!袁绍此次前来可是带了一军兵马,你……”
李荨昆摆摆手,挣扎了一会后,说道:“我会带来一万人的人马,我只需要吴敦活着回来就可以了。”
王朗顿时沉默了,他怎么会不明白李荨昆的话?这是要去召集已经将要解散编制的应招兵和猎弓手,去对抗袁绍的大军!
李荨昆知道,猎弓手的弓箭虽然有效射程是两百步,其实真正有杀伤力的,也就是七十余步左右。
而应招兵,身穿的棉甲,也就是厚厚的布衣,根本没有什么防御力,他们的长矛,甚至破不开袁绍手下军队的甲。
但是,李荨昆不怕!他豁出去了!
要塞居民虽然到了顶,但是消耗了还可以补充,既然他们忠心耿耿,那么现在就是他们为自己主公奉献生命的时候了。
王朗深深的看了一眼李荨昆,下去发布命令了。
李荨昆长处一口气,绝对这么做有些不对,但是……
哪又如何?他们死了他们的家人会过的更好!
李荨昆想起了那个对天天吃红烧肉而抱怨的男子,不由的笑了。
李荨昆把他征召为了应招兵,在和昌豨部对战的时候战死了。
他的家庭,生活水平一下子拔高!
在他死的第十三天,他的妻子给他生下了一对龙凤胎。
他的大儿子已经进了轻骑兵队伍,他的小儿子以后也一定会进军队补充要塞军队的伤亡。
他的女儿,被要塞内部居民的一个大家族,指腹为婚,李荨昆可以说,家族的发展,就是残酷的。
一代人死了,第二代能够过得更好,第二代用生命去奉献,第三代就是豪强!第四代就能够出士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