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四合院:别惹我,我只想当闲鱼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四百三十章 追查之混入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  都只能是猜测跟怀疑。

  但在李卫东看来,这件事情很简单,只要让他见到尼古拉克,简单交谈几句,就能知道真相。

  一旦锁定了主谋,那么剩下的无疑就简单了。

  “这个,怕是有点难。”

  林振武面露迟疑,因为这件事情远没有表面那么简单。

  “不需要审讯,只要见一面就好,对方不是喜欢喝酒吗?想办法弄一场聚会,然后邀请对方参加,剩下的我来。”

  “好,我会尽快想办法促成此事。”

  林振武想到李卫东的‘审讯’能力,眉头顿时舒展开。

  如果是把尼古拉克抓回来审讯,或者是以审讯的名义接触对方,那肯定不行,林振武就算没有被免职前也根本做不到这点。

  不是对方的身份就真的这么重要,动不得。

  而是先前因为罗蒙洛科夫的事情已经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影响,如果再动尼古拉克,很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,那后果,谁也承担不起。

  但只是在聚会上见一面,聊几句,还是没问题的。

  不得不说,林振武的办事能力还是挺强的,四天后,在某招待所有一场支援建设的欢送会,在林振武的运作下,对方邀请到了尼古拉克。

  到时候,李卫东作为某位被欢送的工人的家属,被邀请参加。

  这场欢送会,主要是一些基层干部,去西北支援建设,除了干部,还有一些拥有劳动模范称号的骨干工人。

  恰好,尼古拉克所在工厂里,就有人去支援建设,尼古拉克就是被对方邀请的。

  在这期间,李卫东并没有闲着,他亲自审讯了张勤华所住旅社的工作人员,还让人详细调查了那几天入住旅社的人员。

  只不过,梳理之后,并没有任何发现。

  向天明更是带着人实地检查过,并未发现有人爬窗户,溜门撬锁的痕迹。

  甚至,当天晚上,张勤华所住房间的隔壁,也没有听到任何异常的响声。

  不过张勤华的死亡报告中,还清晰的记录着一条。

  当时凶手是从其背后,将钢笔插入他脖子的。

  但偏偏,张勤华脖子的伤口在左边,由此法医推断出,凶手是个左撇子。

  当时从其背后,右手捂住张勤华的嘴巴,左手用钢笔杀死对方,这也是没有人听到张勤华死前喊叫的原因。

  不过在李卫东看来,这件事情还有一个疑点。

  如果凶手是尼古拉克派去接头的,那么按理来说,张勤华之前肯定不认识对方,又是这么重要的事情,双方肯定都会很小心警惕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张勤华会信任的把后背暴露给对方吗?

  而且现场很干净,没有打斗的痕迹。

  这些都足以说明,张勤华对凶手应该有一定的信任,才会这么大意。

  问题是,第一次见面,会有这种信任吗?

  同时,左撇子也是一个重要线索。

  之所以断定对方就是左撇子,除了因为伤口的方向,还有一个很好理解的原因。

  杀人,必定要一击必杀。

  往往都会用力气最大,最顺的那只手。

  正常人肯定是右手力气大,也会本能的用右手。

  加上张勤华的伤口又准又狠。

  足以断定对方就是左撇子。

  但根据入住旅社登记的名字笔迹,以及旅社服务员回忆,并未发现有人是左撇子。

  很可能是故意伪装过,两只手都可以流畅的写字。

  当然,也有可能对方并不是左撇子,而是经过专业的训练。

  但不管如何,这点仍旧可以作为锁定凶手的一个重要线索。

  除此之外,林振武之前甚至还收集了张勤华的社会关系,但里面并没有可疑的人。

  并且张勤华虽然说服研究所,获得了短暂的自由,但是他的妻子跟儿子,如今还在农场中。

  两人也是研究所的‘人质’。

  哪怕张知礼并没有犯什么错误,可张勤华的问题,就注定了他的结局。

  欢送会当天晚上,李卫东精心打扮了一番,在那位工人大哥的带领下,成功混了进去。

  当然,李卫东所谓的打扮只是把自己弄的更普通,放到人群里一眼就能忘记的那种。

  他‘大哥’叫李盛友,所以他今晚叫李盛东。

  “卫,盛东,我待会怎么配合你?”

  李盛友看上去老实巴交,小声的问着李卫东。

  就在几天前,组织上突然找到他,交给他一个艰巨的任务。

  从那以后,他就多了个亲弟弟。

  “大哥,您待会该怎么玩就怎么玩,不用管我,到了那里,也别一个劲的盯着我,如果有什么需要您配合的,我会找您。”

  李卫东直接说道。

  “玩?”

  李盛友心中嘀咕了一声,他现在战战兢兢的,生怕出什么篓子,耽误了组织交给他的艰巨任务,哪有心思去玩?

  不过,他还是牢牢记住了李卫东的话。

  很快,经过检查,两人顺利进入今晚的欢送会现场。

  这是一个巨大的礼堂,这会挂满了欢送的标语,一张张大桌子已经摆上,光现场的人,粗粗估计差不多有七八十号。

  李盛友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,刚想招呼李卫东,就发现自己弟弟不见了。

  第一章,五千字。

  (本章完)
第四百三十章 追查之混入(3/3).继续阅读
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