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卖水救人
东尼不应有的自信,他觉得自己手下有将近两千人,并且已经经过了两个月的军事训练,自己完全有能力御敌于国门之外。
安东尼没有接受休斯顿的建议,和他合兵一处共守奥斯丁。
安东尼之所以这么做,有两点原因,一是他对自己和自己的部队有信心,二是埃尔帕索军团和休斯顿的军团应该是平级关系,他不想受到休斯顿的指挥。
休斯顿可不想在路中间和一整支墨西哥大军作战,他将自己的部队交给副手。
休斯顿决定亲自去一趟美国见见安德鲁·杰克逊总统,请求他发兵,墨西哥在德克萨斯的总兵力已经达到了1.2万人,是历史上的2倍。
历史上塔桑·安纳带领8000名士兵远征德克萨斯,在阿拉莫之战后虽然得到了兵力补充,但是由于逃兵太多,总兵力只有6000。
埃尔帕索军团此时装备了美国最新式的霍肯步枪,这种步枪以精准和威力大而闻名,是一种线膛步枪。
如果墨西哥人和埃尔帕索军团的士兵们对射,那么安东尼会十分开心,毕竟线膛枪的命中率可不是开玩笑的。
而墨西哥人如果冲锋他更欢迎,在路中间他已经挖好了无数坑洼来限制步兵的前进,更是给自己修筑了一道胸墙。
没经历过战争的安东尼实在不知道自己怎么输,然而开战第一天他就惊掉了下巴。
塔桑·安纳听从了弗兰茨结硬寨,打呆仗的建议,上来就开始修筑工事。
双方的散兵只能隔着300米的距离对射,这种距离上即使是线膛枪的命中率也十分有限,距离工事几百米外墨西哥的主力部队开始扎营,帐篷瞬间组成了一个丛林,炊烟袅袅..:魰斈叁④
安东尼看着眼前的情况,一拳砸在胸墙上。
“他们是来打仗,还是来郊游的!”
一个小山坡上,詹妮小姐为塔桑·安纳的两个客人,加布伦茨和施塔迪翁,端上了刚刚做好的羊羔肉。
塔桑·安纳打开报纸说道。
“我爱死这个编辑了,他每天都在骂美国人,真佩服他有这么多花样。”
加布伦茨和施塔迪翁则是有些不屑一顾,毕竟这种小报编辑干的就是捕风捉影的事。
“大将军阁下,我们吃饭前是不是该放两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