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、达成合作
三首歌,可都有大火的潜质。
“还不错,我们来谈谈合作的吧!之前你说不想签约任何一家唱片公司,我不太理解,你能解释下为什么不想签约唱片公司吗?”
李泰刚要说话,李淑娴率先说道:“马总,可能你还不是不太了解我弟弟,他不单单是北影表演系在读学生,还是一名知名作家,平时没有多少时间配合贵公司的工作安排,所以,他才会想到和和贵公司只签唱片合同…”
来索尼之前,李泰就和老姐说过自己的底线,如果马小川同意他的条件就合作,不同意就不合作。
至于告诉他自己是作家,其实是想增加合作的可能,毕竟他现在有一批忠实的书粉,发唱片,这批书粉或多或少会支持他。
“不知道你都写过什么书?”马小川有些意外,他完全想不到李泰居然是知名作家。
李泰回答道:“《微微一笑很倾城》,《最好的我们》,《长安十二时辰》,《东宫》,《庆余年》,还有现在正在写的《雪中悍刀行》。”
闻言,马小川立即拿出平板电脑确定李泰话的真实性,当他查到结果,不由更加重视李泰。
他权衡利弊,半响说道:“我可以答应你只签唱片约的条件,但是,如果你以后用我们合作过的歌进行商演,索尼必须收取50%的费用,而且所有歌曲的版权也归我们索尼。”
“不可能…”李淑娴比李泰还要激动:“先不说50%的商演费用,就说版权的问题,歌是我弟弟写的,你们公司只是帮忙发行,就想要全部版权,你不觉得太过分了吗?”
前文说过,李淑娴认真工作的时候是很负责的,前提是她对这份工作感兴趣。
毫无疑问,她对当李泰经纪人这份工作十分感兴趣,也非常的负责,不利于李泰的条款,她是坚决不允许出现的。
“李小姐先别激动,你们要是觉得条件苛刻,我们还可以谈嘛!”
马小川刚说完,李淑娴立马强势的说道:“不怕告诉马总,我弟弟出不出唱片都无所谓,他也志不在此,你们诚心想合作,可以。只签唱片约,所有我弟写的歌,版权都归我弟,还有,我弟以后就算是想用这些歌进行商业,不需要分50%费用给你们公司,更不需要向你们公司报备。”
马小川看向李泰,李泰微笑着说道:“我姐说的就是我的意思,如果马总能接受,我们就合作,不能接受,咱们就当交个朋友。”
马小川沉默不语,好像是在权衡利弊,再次看了下李泰写的这几首歌,才说:“这件事我需要跟上面报备下,二位先回去,一有结果我立马通知你们。”
李泰把刚写的那几首歌留给马小川,然后和老姐离开了索尼,他也不怕马小川霸占那些歌,因为来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