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模拟人生:我为众生开仙路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一百九十五章 定计,邀战天下,鬼帝决议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  的对手,定然能够将裴玄景的这一战的效果发挥的淋漓尽致。

  裴玄景也明白第一个对手的重要性,他想到自己人生模拟中所挑选的对手,开口试探问道:“聚义阁如何?”

  这是他在人生模拟中所选择的势力,聚义阁在江湖中属于一流的势力,那两位阁主也实力不凡。

  “聚义阁?”百晓生听到这个名字之后,轻声重复道。

  他仔细的回想着关于聚义阁的信息,原本有些微皱的眉头顿时舒展开来,脸上的笑意越来越盛。

  “哈哈哈...”百晓生折扇一敲手掌,大笑道:“裴兄果然英明,真是令我佩服啊。不得不说,选择这聚义阁是最合适的势力了。”

  号称天下之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,对于这江湖之中各大势力的信息,百晓生可谓是如数家珍,没有不了解的。

  在裴玄景提出这个计划之后,他就开始迅速的在脑海中回忆各方势力的信息,想要帮助裴玄景挑选一个合适的对手。

  而当听到聚义阁这个名字之后,脑海中有关聚义阁的消息也迅速浮现。

  聚义阁,立派于一百二十载前,当时默默无闻的马无极以一手无极拳法崛起武林。

  在其踏入一品境界之后,联合许多高手创立聚义阁。历经百余年的发展,已经一跃为北方武林的大势力。

  这位马无极虽然实力在一品武者境界之中,比之清虚道人这等江湖至尊略有不如,甚至比当初的神霄门主等人还略逊一筹。

  但是因为其人出身商贾之家,却善于交友,在江湖之中交友无数,号称朋友遍布天下,在江湖中声名之大,足以比拟许多江湖至尊。

  所以,若是裴玄景宣扬出来要挑战对方,然后由百晓生在幕后推波助澜,让这件事情发酵,必然会让对方引来无数的高手助拳。

  这样如此多的高手汇聚,必然也会吸引许多人的目光。

  所以,百晓生才不得不称赞裴玄景选择的这一个对手的选择的好。

  而且,出于对裴玄景的自信,他从未想过裴玄景会输。

  要知道在登临神霄山再次见到裴玄景的时候,他已经感觉到裴玄景的实力再次变强,让他暗中心惊。

  以百晓生的眼光来看,哪怕是许多的强者都会有一段时间彷佛天命加身,做事无往不利,实力飞速提高。

  但是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像是裴玄景这般持久,还依旧突飞勐进的强者,对方变强的速度简直令人心惊。

  他甚至在心中想到,会不会天地还未曾复苏,裴玄景便已经打破束缚,突破到灵境。

  百晓生如此多的思绪只在一闪之间,他对着裴玄景道:“既然如此,我便去准备,只需要半个月,便能将这个消息传遍天下武林。”

  裴玄景笑着道:“如此,我便静候佳音。”

  两人仔细商议了一番之后,百晓生飘然离去。

  只余裴玄景一人在山上继续修炼,等待时机成熟之后,再次下山。

  .........

  阴司的老巢,酆都鬼帝依旧是高座于帝座之上,长发披身,穿着隽刻绣刺鬼神图桉的衮龙袍。

  不过可惜的是,原本阴司的第二人,十殿阎罗之首的阎罗王已经身死。

  现在取而代之的是,十殿阎罗的另一位,秦广王。

  带着鬼神面具的秦广王站立在空旷的大殿内,面相帝座,微微低头躬身,开口询问道:“帝君,这一次弥勒教之事我们是否要参与。”

  没错,赵白阳将计划已经传递给了阴司,想要取得阴司的帮助。wEйχúéзч.neτ

  酆都鬼帝的声音在大殿内响起,语气中充满了惋惜:“可惜,阎罗王已经死了,否则他是参与此事最适合的一位。”

  阎罗王所修炼的功法十分诡异玄妙,若是能够亲手击杀一位皇帝,那么将可以让修炼者的实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。

  只是可惜的是,在两年前,阎罗王就已经被人所击杀,不但自己身死,还丢掉了那一页冥书。

  对于自己这位心腹手下,得力干将的死亡,酆都鬼帝心中怒火中烧。

  根据属下之人得来的消息,这一次出手的人依旧是裴玄景,而毫无因为那页冥书也落在了裴玄景的手中。

  想到那个裴玄景屡次三番的坏了他的事情,让不少人折损在其手中,酆都鬼帝就怒不可遏,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,挫骨扬灰,才能解取心头之恨。

  若非是两年前自己在修炼一门功法,他早就破关而出,亲自杀上门,去取了那裴玄景的小命。

  现在神功大成,他自然要亲手击杀裴玄景,让对方清楚得罪阴司的人,只有死路一条。

  更要让江湖中人知道,阴司的威严,不容亵渎。

  “告诉赵白阳,这一次本帝会亲自驾临天都!”酆都鬼帝冷声道。语气中充满了肃杀与寒冷。

  既然凑巧碰上这件事情,他毫不介意出手一次。

  先入天都刺杀皇帝,而后再去顺手击杀那裴玄景,夺回属于阴司的冥书残页,重新树立阴司的威名。

  “是!”秦广王对于酆都鬼帝的决定不敢有人任何的违背。

  他应声退下,身后空荡的大殿内响起冷冽肃杀的声音。

  “裴玄景,这一次你必死无疑!”
第一百九十五章 定计,邀战天下,鬼帝决议(3/3).继续阅读
《 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 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